江都第一房网专业介绍江都房地产各种信息的综合信息门户网-江都房产网 广告热线:13585255693 江都房产网手机简化版(欢迎点击使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房产资讯 政策法规
房贷理财 购房指南
市场走势 家居装修

推荐房源
房源出售 房源出租
求购信息 求租信息
商   铺 厂   房

网上售楼厅
团购信息
楼盘展示
实用工具


中介联盟

房产公司
中介公司
装修公司

会员中心
广告合作
联系我们
网站开发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免费注册
密 码: 取回密码
验证码:
手机简化版(欢迎点击使用)
  
  
  
 房源搜索
搜索类型:出售房源 出租房源
信息来源:不限 中介 个人
区域方位:
小区地段:
房屋类型:
户型结构:
装修程度:
楼层范围:
建筑面积:
交易价格:
所属小学:
所属中学:
     
 实用工具
贷款购房计算器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公积金支取表
贷款收入证明 产权登记委托书
土地变更委托书 用电变更委托书
用水变更委托书 有线电视过户
过户涉税委托书 户口迁移申请表
 
您的位置:江都房产网首页 >> 房产新闻 >> 购房指南 手机简化版(测试中,欢迎点击使用)
| 网站公告 | 房产资讯 | 政策法规 | 房贷政策 | 市场走势 | 房贷理财 | 购房指南
| 租赁指南 | 家居装修 | 今日关注 | 销售统计 | 江都楼市 | 贷款计算 | 中介公司
购房者不买房是否还能要回意向金
发布日期:2010-03-30  浏览次数:1341 次

专家观点: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的提法,但相关法规也并未禁止收取

对于上述案例中涉及“意向金”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生表示,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的提法,但相关法规也并未禁止收取。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朱慧生表示,“法律上没有‘意向金’这个术语”,提前支付的款项一个是定金,另外一个是预付款,定金对买卖双方有惩诫和约束作用;而预付款是买东西提前支付的,不买应该退还。

综合以上专家的观点不难看出,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的提法,购房者如果先交了意向金,随后不买房子,且与中介再无其它约定条款,中介必须将意向金退还给购房者。

记者提醒:慎交意向金 付款之前看清《购房意向书》中的条款

结合专家观点,据记者查证,法律上的确不存在“意向金”这一术语。意向金,又称诚意金,是购房者为表现买房诚意而预先交纳的款额,这一概念是十几年前从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

由于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的相关条款,因此记者在此提醒广大二手房购房者,在交纳意向金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如果确定交意向金,一定要签订《购房意向书》,看清其中的条款,尤其要对意向金的条款等作出明确约定。

如果买家签订的《购房意向书》中有“议价成功后,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的条款,并且卖家已经确认《购房意向书》和收到中介转交的钱,如买家违约不买房,意向金将不能退还;如卖家违约不卖房,则按“定金罚则”双倍返还。

[投诉举报]   [请求删除]   [加入收藏]
上一条购房指南:房屋交付时常见的部的不知的几种纠纷  下一条购房指南:面对开发商提供的各种户型该怎样选择
关于我们服务条款帮助说明法律声明电子地图常用文档中介联盟广告报价付款方式联系我们在线留言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Copyright © 江苏江都房产网 江都房产网 地址:江苏省江都区
网站客服咨询电话:0514-86883593 手机:13585255693 在线QQ:584873562 微信:18921946693 欢迎加入江都房产网QQ群:42917453 房产中介群:33188412
苏ICP备2023011624号 
个性导航:江都房产网 | 房产资讯 | 房贷理财 | 购房指南 | 推荐房源 | 房源出售 | 房源出租 | 房产公司 | 房产中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