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正式出台2012年度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为了认真宣传落实好今年的住房保障政策,全面推进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市房管局于4月13日召开住房保障工作动员暨政策培训会,对各街办、社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会议由刘忠华副局长主持,勾凤诚局长作培训动员讲话。
勾局长指出: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几年来,市区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推进,部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了将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勾局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市房管局作为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牵头部门,要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各区房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与属地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各街道、社区的业务指导,各方联动,形成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1、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着力健全住房保障分配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程序,确保住房保障准入的准确性、严肃性、公平性。3、继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积极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化系统,对保障性房源、保障对象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的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积极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模式,着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营造更加和谐的居住环境,确保保障性住房小区建得成、管得好、住得安。
三、认真抓好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实施。一要高度重视宣传培训工作。从4月13日起,通过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街道、社区发放宣传提纲等形式进行社会宣传。分别在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举办专题培训班。二要准确把握住房保障政策。各相关方面、全体参训人员要进一步吃透精神,把握政策之间的区别点,提高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三要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集中精力扎实开展好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把这项惠及民生的实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相关信息由江都房产网整理发布,转载请声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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