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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买房与开发商常见的4中纠纷 如何解决
发布日期:2013-04-21  浏览次数:3115 次

    目前江都一些新的楼盘都推出了精装修房来提高小区的档次、比如江都城北帝景蓝湾、铂金府邸等楼盘,同时吸引更多的客户、但是也引来了一些问题,精装修房是否会存在问题?如何购买精装修房?精装修房是否会留有后遗症等一系列问题?这样就会产生一些纠纷,如何解决这些纠纷,江都第一房网小编整理出以下4种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相关房地产知识问题欢迎大家投稿参与:邮箱:272599180@qq.com

    纠纷一:开发商承诺装修标准和当初不同怎么判定

    一些楼盘在宣传的时候 ,会提到一些房子的装修标准、质量如何的高,房价多少一平米,超值投资、恒伟入住、恒氧离子等高标准来吸引购房者的眼球,当业主拿房时候总会与当初开发商承诺的结果不一样,感到失落,而开发商又用一些霸王条款使业主没有任何办法。如果出现业主拿到的房屋装修与当初开发商所承诺的不同,我们有以下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截止到目前江都楼盘基本以期房为主,当我们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一些设备、材料可能还未有招标和采购,开发商不会承诺具体的品牌,而一般是承诺与此品牌同等级别的作为承诺。但是根据《精装修商品住宅法律实务研究》认为开发商应该明确装饰、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如果因为设计或者特殊条件需要改变原初产品,必须要通知购房者,最后征求业主的同意才能改变。

    纠纷二:装修没有达到要求和标准,我们是否要拒绝拿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毛坯房住宅,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并且影响正常的居住和使用,购房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直接退房。但是对于精装修,目前并没有个唯一定性的标准,装修是否达标,瑕疵等一些问题,业主能否一样退房呢?

    小编通过相关法律律师了解到,一些司法判断认为精装修商品房和毛坯的交房条件是一致的,也有一些判断认为装修质量的问题可以造成直接退房的理由,对于墙体漏水,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可以成为退房的理由,但是对于其余的一些普通问题,通常是由开发商来修缮,重新装修来达到业主的条件来判断,所以通常如果是装修问题,我们可以根据权益维护开发商修缮到达标为准。

  纠纷三:开发商赠送的家电、家具等配套设施是否属于保修范围

    一般精装修房交付的标准,开发商都会配送家电、家具等所有设施配套齐全,直接提包入住的原则。这时候购房者就会认为这些配套的家电等设置是购房的一部分,出现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后期维护。我们看一则相关法规。

    根据规定《精装修商品住宅法律实务研究》条款中,认定精装修商品房一起配套的家电、家具等装修的所有设施,开发商应负质量问题保修的义务,装修、家电是属于房屋销售的一部分商品。

  纠纷四:开发商楼书和样板房,是否作为精装修的承诺
 
   一般开发商对其楼盘宣传的时候,样板房目前显的至关重要,为了能更好的吸引消费者,样板房装修的尽量完美无瑕,一般找不出任何缺点和缺陷,绝对是超值的精装修房。但是交付的房子和样板房我们拿来做对比的时候,明显达不到样板房的标准,这时候我们该如何处理?毕竟购房是有合同的,这个时候我们是以当初看的样板房作为标准,还是以手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开发商的楼盘的样板房和宣传资料,即使没有写入合同,同样可以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开发商不根据当时的约定,违反当初的承诺。根据《精装修商品住宅法律实务研究》条例中开发商楼盘宣传标准,当初给客户的相关宣传资料,宣传广告等,我们都预以保存好,这些资料将会成为有力的证据,来维护当初开发商承诺给我们的权益。

    对于样板房目前开发商一般采取做了施工样板房和交付样板房两套模板,有做不到的一般明确告诉购房者,并且一些写入合同,这样就直接明确了一些交房问题,也为开发商为此承担的后果撇开了,所以购房合同中一定要看清楚,否则吃亏的还是我们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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